9月5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太阳能发电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指出,太阳能发电工程工艺系统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5年;地面光伏组件、塔式定日镜、槽式集热器、线型菲涅尔式集热器、二次反射塔的支架及其基础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5年。
《征求意见稿》明确,光伏阵列区的防洪标准不应低于30年一遇高水(潮)位;太阳能热发电工程发电区的防洪(涝)标准不应低于50年一遇高水(潮)位。以下为原文
(相关资料图)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太阳能发电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21年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21﹞11号),我部组织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等单位起草了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太阳能发电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guozhenni814@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政编码:10012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3年9月5日
附件:《太阳能发电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消息来源:住建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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